【資訊】應急管理部:2023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兼管其他工作!
一、環保管理人員是否屬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咨詢:危險化學品企業設置HSE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環保管理、應急管理,環保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或安全管理員證,是否屬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咨詢時間: 2022-01-15
回復:依據安全生產法釋義,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2.1條規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正式任命,專門從事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職其他工作。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感謝您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回復單位: 危化監管一司 回復時間: 2022-01-19
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含哪些人員?
咨詢:近期檢查,有專家提出:安全環保部經理,因兼管環保,所以不屬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請問這個說法有法律依據嗎?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包括哪些人員?咨詢時間: 2022-01-17
回復:依據安全生產法釋義,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2.1條規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正式任命,專門從事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職其他工作。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感謝您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回復單位: 危化監管一司 回復時間: 2022-01-20
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必須獨立設置?
日前,有網友在應急管理部官方網站咨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可與其他部門合并設置?
官方明確答復: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作為獨立部門設置。
網友咨詢:《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兩個問題需咨詢:: 1.這個單位的從業人員包括哪些人員?勞務派遣和承包工程或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外包人員是否計算在內?2.設置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業職能部門,還是只要某部門兼安全生產職能即可?或成立類似安委會、安委辦的管理機構即可?
官方回復:您好,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與應急管理部共同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釋義》中相關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和被派遣勞動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獨立部門。回復單位: 政策法規司
五、未配備專職安全員的將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危化企業專職安全員需正式任命!
七、當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實際設置情況又是怎樣的?
2018年,河北某企業發生一起重大事故,細心的網友發現,河北省原安監局早在2015年對該企業檢查時,就曾提出企業明確“質量安環處”為公司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質量安環處工作職責中既有安全生產工作的相應職責,也有公司質量、環保的工作職責,不屬于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當質量、安全、環保設置在同一個部門時,是不被執法部門或相關專家認可的。
據了解,當前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無論是央企集團還是地方國企、無論是民營或外資企業,基本均是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納入在同一個部門(HSE或EHS),甚至很多企業還有包括質量管理、防恐管理(HSSE或QHSE)。這幾種職能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更多的是基于QHSSE專業開展體系運行、培訓教育、監督檢查、咨詢指導、績效考評、應急管理等工作。
八、如何才能滿足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獨立設置的法規要求?
我們認為,企業是否獨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不是問題的關鍵,只要該部門能夠正常履行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的職責,能夠真正起到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員工安全技能提升、企業安全文化塑造、事故預防、應急管理、可持續發展等作用,那就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更該注重的是它的權威性、穩定性、專業性,以便于企業能夠更有效的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比如法律可以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獨立于生產、運營、工程、設備等直線管理機構,不得既做裁判又當運動員;比如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作為企業的一級機構或者具備一級機構的職權,而不是作為一級機構的下設或附屬機構。
當然,在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和職能部門執法實踐中,企業最擔心的就是個別執法人員、安全磚家對法律條文生搬硬套、一知半解,引用官方的回復作為執法依據直接對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從而導致無謂的“內卷”,更是給企業原本成熟的組織架構和體系造成沖擊,反而提高了安全生產管理的難度,降低管理效率,造成不可預知的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誰再把安全責任全部推給安全部門,就追究誰的責任!
緊急提醒,新安法已明確“三管三必須”各個層級管理者都是第一責任人具體落實到企業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工作必須管安全管不好是要坐牢的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提出“三個必須”: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將第四、十九條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將第五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壓實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全員安全責任制,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員工都不同程度直接或間接影響安全生產。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沒有旁觀者。這次修改新增全員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就是要把生產經營單位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調動起來,形成人人關心安全生產、人人提升安全素質、人人做好安全生產的局面,從而整體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安全生產法中安全管理人員到底管什么?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根據其自身生產經營范圍、危險程度、工作性質及具體工作內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有針對性規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工作運轉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別、性質、特點和范圍等情況制定的事故發生時組織、技術措施和其他應急措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進行以及事故發生后,及時開展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的最基本制度和有效手段,是生產經營單位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作為本單位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部門,是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規章制度等事項的具體執行者,從某種意義講,也是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助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最了解、最熟悉。因此,本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職責和義務,根據主要負責人的安排,負責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確保相關制度、規程和預案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起到應有的作用。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安全生產最關鍵的是人的因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是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質量,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操作技能的重要保障。因此,本法規定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協助本單位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最了解、最熟悉。為了使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更有針對性、操作性,并保證計劃的有效貫徹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職責和義務,根據主要負責人的安排,負責組織擬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或者積極參與人事培訓部門組織擬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以保證教育和培訓計劃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起到應有的作用。同時,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還應當詳細記錄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進展動向,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3、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險源辨識和評估,是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舉措。加大事故預防的有效性,一定要強調源頭防范,只有從源頭上、根子上進行危險源辨識并進行科學評估,按照不同安全風險等級進行分級管控,有針對性地強化預防措施,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權。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增加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公生產管理人員負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的職責,要求以上機構和人員充分利用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做好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危險源的發現、辨別和評估工作。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需是危險物品的數量等干適或者超過臨界量。所謂臨界量,是指一個數值,當某種危險物品的數量達到或者超過這個數值時,就有可能發生危險。重大危險源是危險物品大量聚集的地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如果發生生應該產安全事故,將會對從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造成比較大的損害。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嚴格登記建檔,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檢測、評估;有些重大危險源較多、情況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建立專門的安全監控系統,對重大危險源實施不間斷的監控。實踐中,一方面,重大危險源與生產作業活動難以分開,分布在生產經營區域內,應由相應的業務部門負責建檔、檢查、檢測、評估等管理。另一方面,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專業性較強,管理人員需要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背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的,有權要求相應的業務部門進行整改。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是提高應急能力,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性的重要途徑。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切實增強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針對性和操作性。通過應急救援演練,讓每個可能涉及的部門、從業人員熟知事故發生后如何進行現場搶救、如何聯絡人員、如何避災以及采取何種技術措施的方式和程序、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起到有效防止事故擴大、極大減少人員傷亡的作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安排、積極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演練,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應急演練取得效果。對于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區域應急演練,其中要求本單位參加的應急演練活動,或者本單位其他部門,包括應急救援機構組織的應急演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都應當積極參與,并積極配合做好應急演練的相關工作。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隱患是導致事故的根源,隱患不除事故不斷,因此,隱患也稱作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根本職責,就是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風險分布、危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制定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對象、任務和頻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有計劃、有步驟地巡查、檢查本單位每個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不留死角對于安全風險大、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地點,應當加大檢查頻次。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要求立即整改或排除;不能立即整改或排除的,要求暫時停止作業或施工,責令有關業務部門、車間、班組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如果有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健康的,應當立即采取撤離從業人員到安全地點的措施;對于遲遲未整改完成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報告。在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過程中,發現本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裝備、人員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責任及時提出改進的建議,相關建議應具有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根據現行的標準規定,生產安全隱患包括三個方面: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根據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隱患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尤其是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較多。實踐中,有法不遵、有章不循,是生產經營單位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往往存在僥幸心理,違章指揮作業,甚至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有些從業人員對本身安全不夠重視,存在僥幸心理,違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針對以上情況,本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和糾正。該項法定義務,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講情面、講私情。
為促進從業人員遵章守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還應當將從業人員的違規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內容,對違規者嚴肅處理;對于經常違規的人員,重新安排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必要時,建議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有關職能部門、人事部門調離其原工作崗位;情節嚴重的,建議本單位予以開除。通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從根本上扭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安全生產隱患。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包括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以及其他不安全問題整改措施,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整改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裝備物資的落實、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整改的時限和要求、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涉及人、財、物多個方面。僅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是難以做到的。按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應當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
實踐中,業務主管部門了解實際情況,有能力做好此項工作,他們掌握相應資源,包括具有專業人員、豐富的實踐經驗等。例如危險物品生產單位某車間發生危險物品管道泄漏,由車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整改較為妥當。因此,本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督促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整改措施,這樣規定是合適的。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及時得到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加強對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對不按照規定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應當及時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8、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的設置
有些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大、專業性較強,為便于主要負責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需要具備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人員的協助。各地積極探索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的經驗,如安全總監等崗位,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這次安全生產法修改,認真總結吸納安全生產實踐有益經驗和做法,在法律中予以體現,授權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
一般來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要求高于主要負責人,并要有相應的現場安全管理能力,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并能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與本單位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相關的安全標準。
(2)掌握安全分析、安全決策及事故預測和防護知識,具有審查安全建設規劃、計劃、大中修施工方案的安全決策知識。
(3)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受過一定的安全技術培訓,具有從事本行業的經驗,熟悉和掌握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需的安全知識,并能夠熟練地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運用。
(4)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較好地組織和領導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具有較好的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能力。